本院的個人信息使用目的
- 用於提供醫療信息
- (1)在本院提供醫療服務時
(2)與其它醫院、診所、藥局、上門護理服務站以及照護服務提供商協調時
(3)對其它醫療機構查詢的答複
(4)為診療患者需征求外部醫生的意見及建議時
(5)患者采樣檢查等的業務委托
(6)對患者家屬的病情說明
(7)其它的有關向患者提供醫療服務時的使用
- 用於診療費的結算
- (1)辦理醫療保險、勞動災害保險、公費醫療相關事務
(2)向負責審查及支付機構提供醫療報酬明細時
(3)答複來自負責審查及支付機構、或保險方的查詢時
(4)向公費醫療方麵的政府機構提交報酬明細、及答複其查詢
(5)其它的與結算診療費相關的使用
- 用於本院的管理運營業務
- (1)會計及財務事務
(2)醫療事故等的報告
(3)為改善患者醫療服務的使用
(4)其它的與本院管理運營業務相關的使用
- 其它的使用
- (1)向體檢的委托單位通知其健康診斷結果時
(2)向醫生賠償責任保險等醫療相關專業團體、及保險公司等單位谘詢或提交申請時
(3)為維護和改善醫療服務及業務的基本資料
(4)配合院內的醫療實習
(5)為提高醫療品質而實施的院內病例研究
(6)向外部監查機關的信息提供
(7)原則上,隻有在完成手續的情況下,才會披露醫療記錄中的個人信息。
【※“醫療服務”指診療、檢查、注射、用藥、醫療處理、及手術等內容】
(1)如對上述事項有異議,請聯係相關負責窗口。
(2)如無提出異議,則視為認可。
(3)所提出的意見,在事後可隨時撤回或更改。
院長